以下內容僅供參考,具體規則以交易所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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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割前準備
買方客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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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方客戶 |
1、交割意向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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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割意向表 |
2、交割手續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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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割手續費表 |
3、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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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明 |
4、交割授權委托書 |
|
4、交割授權委托書 |
5、交割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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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可用于交割的倉單 |
6、開票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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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注銷申請(不提貨無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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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方客戶第2、3、4、6項及賣方客戶第2、3、4項僅首次需要提交,再次交割時無變化則無需提交。
賣方客戶如未持有倉單,交割前還需提前辦理倉單注冊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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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割方式
車(船)板交割
三、交割單位及交割月限倉
交 割 單 位:20噸(1手)。
交割月限倉 :100手
如交割量超過交割月限倉,需在交割月前一個月第5個日歷日前申請交割月套保額度,具體額度以交易所審批結果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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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割及開票流程
交割流程:
時間 |
買方客戶 |
賣方客戶 |
臨近交割月至最后交易日前 |
提交交割材料 |
①辦理商品入庫注冊倉單(已持有倉單除外) ②提交交割材料 |
最后交易日 |
保證金轉為交割預付款 |
①提交倉單
②申報凍結倉單數量后當日釋放交割保證金(未申報則配對日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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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交割日(最后交易日后第一個交易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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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倉單 |
第二交割日(配對日) |
①挑選倉單
②扣交割手續費
|
①扣交割手續費
②釋放交割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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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交割日 |
①扣交割余款 ②收市后收取倉單 |
①收取買方客戶開票信息
②結算后收取80%交割貨款
|
第三交割日后7個交易日內 |
收取交割發票 |
①開具交割發票轉交買方 ②買方確認票據后收取20%交割余款 |
1、賣方客戶可以在進入交割月第一個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期間提交滾動交割申請。滾動交割買賣雙方響應成功當日為第一交割日(當日為滾動交割的配對日、收取交割手續費),進入交割流程。參與滾動交割的客戶需在交割意向表中注明滾動交割意向。
2、第二交割日為賣方客戶倉儲費最后計費日,第三交割日為買方客戶倉儲費開始計費日。當月倉儲費由交易所次月初通過期貨賬戶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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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票流程:
賣方客戶 ?→ ?買方客戶
?
強麥交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賣方客戶應當在交割日后7個交易日內將發票傳遞給買方客戶。發票延遲1至10日(公歷日)的,賣方應當每天支付貨款金額0.5‰的滯納金;超過10日(公歷日)仍未提供發票的,視為拒絕提供發票,賣方應當按貨款金額的規定比例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比例按照國家稅務部門公布的增值稅稅率執行。滯納金或者違約金從貨款余額中扣除,補償給買方,剩余貨款屬于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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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交割品要求及規定
基準交割品: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小麥》(GB 1351-2008)的三等及以上小麥,容重≥770g/L,不完善粒中霉變粒≤2.0%,300s≤降落數值≤550s,純度≥80%;內在品質指標穩定時間≥12分鐘、濕面筋≥31%、拉伸面積(135min)≥110 c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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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品質量差異及升貼水:
1、內在品質指標穩定時間≥8分鐘、濕面筋≥29%、拉伸面積(135min)≥90cm2,但不滿足基準交割品及以上等級要求的,可替代交割,升貼水以交易所公告為準;穩定時間≥16分鐘、濕面筋≥32%、拉伸面積(135min)≥140cm2的,可替代交割,升貼水以交易所公告為準。
2、強麥交貨時,12.5%<水分≤13.5%的,水分每超0.5%,補量1.0%;不足0.5%的,不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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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質檢機構:
單位名稱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傳真 |
地址 |
郵編 |
河南省糧油飼料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 |
韓飛 |
0371—65683662 |
0371—65683004 |
鄭州市紅專路97號 |
450000 |
新鄉市糧油飼料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 |
羅映英 |
0373-5853939
13346666863
|
0373—2098680 |
新鄉市解放大道(南)147號 |
453000 |
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河南有限公司 |
許文博
李曉燕
|
18503897680
0371-55196712
|
0371-65685983 |
鄭州市金水區民航路17號 |
45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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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違約的判定:
1、規定期限內,賣方未能如數交付標準倉單或未能如數交付實物的。
2、規定期限內,買方未能如數解付貨款的。
3、車(船)板賣方交割的貨物質量不符合交割質量規定的。
4、交易所認定的其他違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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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違約的處理:
1、構成交割違約的,由違約方支付違約部分合約價值(按交割結算價計算)20%的違約金給守約方。買賣雙方終止交割。
2、計算買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時,交易所應對違約部分預扣合約價值20%的違約金。
計算賣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的公式為:
賣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手)=[應交標準倉單數量(張)-已交標準倉單數量(張)]×交割單位÷交易單位
計算買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的公式為:
買方接到的倉單為完稅標準倉單的,買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手)=(應交貨款 -已交貨款)÷(1-20%)÷(交割結算價+包裝物單價)÷交易單位
買方接到的倉單為保稅標準倉單的,買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手)=[保稅應交貨款(元)-已交貨款(元)]÷ 保稅交割結算價(元/噸)÷(1-20%)÷交易單位
3、買賣雙方同時違約的,交易所按終止交割處理,并對雙方分別處以違約部分合約價值5%的罰款。
4、出現終止交割情形時,交易所的擔保責任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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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交割結算價
強麥期貨滾動交割的交割結算價為期貨合約配對日(含該日)前10個交易日交易結算價的算術平均價。集中交割的交割結算價為期貨合約最后交易日(含該日)前10個交易日交易結算價的算術平均價。
強麥期貨合約的交割基準價為該期貨合約的基準交割品在基準交割計價點所在地交割服務機構交貨的含稅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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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交割費用
1、交割手續費
2、其他費用:
交割預報定金30元/噸,按實際入庫數量在辦理完入庫手續后退回(預報但未入庫數量的相應定金不退)。
車(船)板強麥質量確定之前的一切費用由賣方客戶承擔,之后的一切費用由買方客戶承擔。強麥無包裝物。
項????目 |
優質強筋小麥 |
備注 |
倉??儲??費 |
0.5元/噸·天 |
|
入庫檢驗費 |
1.5元/噸,單垛不足2000噸的按2000噸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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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出庫費用 |
運輸方式 |
汽車 |
入庫含卸車、入庫,出庫含扒垛、裝車等 |
入庫(元/噸) |
9 |
出庫(元/噸) |
9 |
以下內容僅供參考,具體規則以交易所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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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割前準備
買方客戶
賣方客戶
1、交割意向表
1、交割意向表
2、交割手續費表
2、交割手續費表
3、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明
3、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明
4、交割授權委托書
4、交割授權委托書
5、交割貨款
5、可用于交割的倉單
6、開票資料
7、注銷申請(不提貨無需)
買方客戶第2、3、4、6項及賣方客戶第2、3、4項僅首次需要提交,再次交割時無變化則無需提交。
賣方客戶如未持有倉單,交割前還需提前辦理倉單注冊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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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割方式
車(船)板交割
三、交割單位及交割月限倉
交 割 單 位:20噸(1手)。
交割月限倉 :100手
如交割量超過交割月限倉,需在交割月前一個月第5個日歷日前申請交割月套保額度,具體額度以交易所審批結果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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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割及開票流程
交割流程:
時間
買方客戶
賣方客戶
臨近交割月至最后交易日前
提交交割材料
①辦理商品入庫注冊倉單(已持有倉單除外)
②提交交割材料
最后交易日
保證金轉為交割預付款
①提交倉單
②申報凍結倉單數量后當日釋放交割保證金(未申報則配對日釋放)
第一交割日(最后交易日后第一個交易日)
公布倉單
第二交割日(配對日)
①挑選倉單
②扣交割手續費
①扣交割手續費
②釋放交割保證金
第三交割日
①扣交割余款
②收市后收取倉單
①收取買方客戶開票信息
②結算后收取80%交割貨款
第三交割日后7個交易日內
收取交割發票
①開具交割發票轉交買方
②買方確認票據后收取20%交割余款
1、賣方客戶可以在進入交割月第一個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期間提交滾動交割申請。滾動交割買賣雙方響應成功當日為第一交割日(當日為滾動交割的配對日、收取交割手續費),進入交割流程。參與滾動交割的客戶需在交割意向表中注明滾動交割意向。
2、第二交割日為賣方客戶倉儲費最后計費日,第三交割日為買方客戶倉儲費開始計費日。當月倉儲費由交易所次月初通過期貨賬戶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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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票流程:
賣方客戶 ?→ ?買方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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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麥交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賣方客戶應當在交割日后7個交易日內將發票傳遞給買方客戶。發票延遲1至10日(公歷日)的,賣方應當每天支付貨款金額0.5‰的滯納金;超過10日(公歷日)仍未提供發票的,視為拒絕提供發票,賣方應當按貨款金額的規定比例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比例按照國家稅務部門公布的增值稅稅率執行。滯納金或者違約金從貨款余額中扣除,補償給買方,剩余貨款屬于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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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交割品要求及規定
基準交割品: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小麥》(GB 1351-2008)的三等及以上小麥,容重≥770g/L,不完善粒中霉變粒≤2.0%,300s≤降落數值≤550s,純度≥80%;內在品質指標穩定時間≥12分鐘、濕面筋≥31%、拉伸面積(135min)≥110 c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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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品質量差異及升貼水:
1、內在品質指標穩定時間≥8分鐘、濕面筋≥29%、拉伸面積(135min)≥90cm2,但不滿足基準交割品及以上等級要求的,可替代交割,升貼水以交易所公告為準;穩定時間≥16分鐘、濕面筋≥32%、拉伸面積(135min)≥140cm2的,可替代交割,升貼水以交易所公告為準。
2、強麥交貨時,12.5%<水分≤13.5%的,水分每超0.5%,補量1.0%;不足0.5%的,不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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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質檢機構:
單位名稱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地址
郵編
河南省糧油飼料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
韓飛
0371—65683662
0371—65683004
鄭州市紅專路97號
450000
新鄉市糧油飼料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
羅映英
0373-5853939
13346666863
0373—2098680
新鄉市解放大道(南)147號
453000
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河南有限公司
許文博
李曉燕
18503897680
0371-55196712
0371-65685983
鄭州市金水區民航路17號
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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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違約的判定:
1、規定期限內,賣方未能如數交付標準倉單或未能如數交付實物的。
2、規定期限內,買方未能如數解付貨款的。
3、車(船)板賣方交割的貨物質量不符合交割質量規定的。
4、交易所認定的其他違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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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違約的處理:
1、構成交割違約的,由違約方支付違約部分合約價值(按交割結算價計算)20%的違約金給守約方。買賣雙方終止交割。
2、計算買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時,交易所應對違約部分預扣合約價值20%的違約金。
計算賣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的公式為:
賣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手)=[應交標準倉單數量(張)-已交標準倉單數量(張)]×交割單位÷交易單位
計算買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的公式為:
買方接到的倉單為完稅標準倉單的,買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手)=(應交貨款 -已交貨款)÷(1-20%)÷(交割結算價+包裝物單價)÷交易單位
買方接到的倉單為保稅標準倉單的,買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手)=[保稅應交貨款(元)-已交貨款(元)]÷ 保稅交割結算價(元/噸)÷(1-20%)÷交易單位
3、買賣雙方同時違約的,交易所按終止交割處理,并對雙方分別處以違約部分合約價值5%的罰款。
4、出現終止交割情形時,交易所的擔保責任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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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交割結算價
強麥期貨滾動交割的交割結算價為期貨合約配對日(含該日)前10個交易日交易結算價的算術平均價。集中交割的交割結算價為期貨合約最后交易日(含該日)前10個交易日交易結算價的算術平均價。
強麥期貨合約的交割基準價為該期貨合約的基準交割品在基準交割計價點所在地交割服務機構交貨的含稅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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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交割費用
1、交割手續費
2、其他費用:
交割預報定金30元/噸,按實際入庫數量在辦理完入庫手續后退回(預報但未入庫數量的相應定金不退)。
車(船)板強麥質量確定之前的一切費用由賣方客戶承擔,之后的一切費用由買方客戶承擔。強麥無包裝物。
項????目
優質強筋小麥
備注
倉??儲??費
0.5元/噸·天
入庫檢驗費
1.5元/噸,單垛不足2000噸的按2000噸計
入出庫費用
運輸方式
汽車
入庫含卸車、入庫,出庫含扒垛、裝車等
入庫(元/噸)
9
出庫(元/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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