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煤期貨合約 | |
交易品種 |
焦煤 |
交易單位 |
60噸/手 |
報價單位 |
元(人民幣)/噸 |
最小變動價位 |
0.5元/噸 |
漲跌停板幅度 |
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4% |
合約月份 |
1,2,3,4,5,6,7,8,9,10,11,12月 |
交易時間 |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以及交易所公布的其他時間 |
最后交易日 |
合約月份第10個交易日 |
最后交割日 |
最后交易日后第3個交易日 |
交割等級 |
大連商品交易所焦煤交割質量標準 |
交割地點 |
|
最低交易保證金 |
合約價值的5% |
交割方式 |
實物交割 |
交易代碼 |
JM |
上市交易所 |
大連商品交易所 |
更多介紹
大連商品交易所焦煤交割質量標準
(F/DCE JM001-2013)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1.1本標準規定了用于大連商品交易所交割的焦煤質量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運輸要求等。
1.2 本標準規定的焦煤是指經過洗煤廠洗選,質量指標滿足生產焦炭要求的焦煤,產地不限。
1.3 本標準適用于大連商品交易所焦煤合約交割標準品和替代品。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5751 中國煤炭分類
GB/T 212 煤的工業分析方法
GB/T 214 煤中全硫的測定方法
GB/T 479 煙煤膠質層指數測定方法
GB/T 5447 煙煤粘結指數測定方法
GB/T 6948 煤的鏡質體反射率顯微鏡測定方法
GB/T 15591 商品煤反射率分布圖的判別方法
GB/T 397 煉焦用煤技術條件
GB/T 3715 煤質及煤分析有關術語
GB 475 商品煤樣人工采取方法
Q/CY-MKZY-006-2012 煉焦煤煉焦試驗方法 40KG試驗焦爐法
3 術語和定義
GB/T 3715確立的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4 質量要求
4.1 標準品質量要求
指標 | 質量標準 |
|
灰分(Ad),% |
≥10.0且≤11.5 |
|
硫分(St,d),% |
≥1.10且≤1.40 |
|
揮發分(Vdaf),% |
≥16.0且≤28.0 |
|
粘結指數(G) |
入庫≥75 |
出庫>65 |
膠質層最大厚度(Y),mm |
≤25.0 |
4.2 替代品質量差異升貼水
指標 | 允許范圍 |
升貼水(元/噸) |
灰分(Ad) |
≥9.0%且<10.0% |
每降低0.1%,升價2 |
<9.0% |
以9.0%計價 |
|
硫分(St,d) |
≥0.80%且<1.10% |
每降低0.01%,升價1 |
<0.80% |
以0.80%計價 |
|
膠質層最大厚度(Y) |
>25.0mm |
0 |
4.3試驗焦爐實驗生成焦炭反應后強度(CSR)>50%。
4.4 鏡質體隨機反射率標準差(S) ≤0.13。
4.5 水分Mt≤8.0%。水分含量大于8.0%的,按超過部分四舍五入至小數點后一位扣重(例如,實測水分為9.32%,扣重1.3%)。
5 試驗方法和檢驗規則
5.1 試樣的采取和制備按照GB 475的規定執行;
5.2 水分、灰分、揮發分的測定按照GB/T 212的規定執行;
5.3 硫分的測定按照GB/T 214的規定執行;
5.4 粘結指數的測定按照GB/T 5447的規定執行;
5.5 膠質層最大厚度的測定按照GB/T 479的規定執行;
5.6 鏡質體隨機反射率的測定按照GB/T 6948的規定執行;
5.7 鏡質體隨機反射率標準差的判別按照GB/T 15591的規定執行;
5.8試驗焦爐實驗生成焦炭反應后強度的測定按照Q/CY-MKZY-006-2012的規定執行。
6 運輸要求
焦煤應當用潔凈的火車車廂、汽車車廂、輪船船艙或其它運輸工具裝運。
7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大連商品交易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