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
什么是三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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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3日,國務院辦公廳正式發布《關于完善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監管體制機制的意見(國辦函[2017]84號)》(以下簡稱《意見》),明確指出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監管體制機制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和現代金融監管體系的重要內容。是推進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維護經濟社會安全穩定的重要保障,是參與全球治理、擴大金融業雙向開放的重要手段。《意見》按照問題導向、防控為本、立足國情、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則,從健全工作機制、完善法律制度、健全預防措施、嚴懲違法犯罪活動、深化國際合作、創造良好社會氛圍六個方面提出二十余項具體措施,目標是到2020年逐步健全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適合中國國情、符合國際標準的“三反”法律法規體系,建立職責清晰、權責對等、配合有力的“三反”監管協調合作機制,有效防控洗錢、恐怖融資和逃稅風險。
《三反意見》出臺的背景
?近年來,我國宏觀經濟保持平穩健康發展,社會秩序總體和諧穩定。與此同時,各類經濟犯罪特別是洗錢、涉眾型經濟犯罪、涉稅違法犯罪以及暴力恐怖活動形勢依然嚴峻,金融領域違法違規現象突出,給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和國家安全造成了損害和不容忽視的威脅。為進一步健全國家治理體系和現代金融監管體系,有效防范洗錢、恐怖融資和逃稅違法犯罪活動,國家“十三五”規劃明確要求“完善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監管措施,完善風險防范體制機制”,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將“完善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監管體制機制”列為深化改革重點任務。
三反機制的主要內容和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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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反意見》從健全工作機制、完善法律制度、健全預防措施、嚴懲違法犯罪活動、深化國際合作、創造良好社會氛圍六個方面,提出了二十余項具體措施,包括進一步完善反洗錢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建立國家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評估機制,密切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稅務機關與監察機關、偵查機關、行政執法機關、金融監管部門間的協調合作與信息共享,探索建立特定非金融機構反洗錢監管制度,發揮會計師、律師等專業服務機構積極作用,強化反洗錢義務機構主動防控風險意識和能力,拓寬反洗錢監測分析數據信息來源,完善跨境異常資金監控機制,嚴懲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深化雙邊和多邊國際合作,加強自律組織管理,提升社會公眾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和反逃稅意識。
《三反意見》遵循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著重從體制機制上提出完善措施,明確了當前“三反”工作需要著力加強的工作任務,是《反洗錢法》頒布十周年來對國家反洗錢體系最全面的頂層設計,也是我國在“三反”工作領域深化改革的總體規劃。通過落實《三反意見》各項措施,國家“三反”工作體系將更加完善,有利于有效防控風險,也有利于維護國家安全和金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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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和反逃稅工作的主要成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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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反洗錢法律制度。2006年《反洗錢法》頒布,對反洗錢監督管理、金融機構和特定非金融機構的反洗錢義務、反洗錢行政調查、反洗錢國際合作等內容作出了明確規定,確立了中國洗錢預防制度的基本框架。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反洗錢法》授權,會同有關金融監管部門陸續制定了《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支付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等規章制度,明確了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應當履行的反洗錢義務。2015年,《反恐怖主義法》頒布,進一步完善了反恐怖融資監管和涉恐資產凍結制度。在刑事法律方面,全國人大審議通過的《刑法修正案(六)》和《刑法修正案(九)》進一步完善了有關洗錢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幫助恐怖活動罪的規定,為打擊洗錢和恐怖融資犯罪奠定了法律基礎。最高人民法院也先后發布了多項司法解釋,進一步明確了審理洗錢案件的法律適用。
二、建立健全反洗錢工作機制。人民銀行牽頭建立了反洗錢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在國務院領導下,指導全國反洗錢工作,制定國家反洗錢的重要方針、政策,制定國家反洗錢國際合作的政策措施,協調各部門、動員全社會開展反洗錢工作。目前,反洗錢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共有23個成員單位,人民銀行與各部門共同制定了《反洗錢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在反洗錢制度建設、風險評估、監管、執法、國際交流、信息共享等方面開展了廣泛合作。
三、加強反洗錢監督管理。反洗錢義務機構是反洗錢工作的第一線,各機構和從業人員能否有效執行反洗錢監管要求決定著反洗錢工作的整體成效。目前,人民銀行已經建成了覆蓋銀、證、保、支付等領域的反洗錢監管體系。一是對金融從業人員持續開展多層次的反洗錢培訓,自2012年起通過網絡平臺向從業人員提供培訓,受訓人數累計突破40萬。二是建立了對反洗錢義務機構反洗錢分類評級制度,對各類反洗錢義務機構開展定期風險評估,掌握各機構反洗錢防控薄弱環節。三是針對發現的問題,人民銀行綜合運用非現場監管、現場走訪、高管約談、現場檢查等多種監管手段,督促反洗錢義務機構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對于嚴重違規機構依法予以處罰。2016年,人民銀行共對1,901家反洗錢義務機構(含法人總部及分支機構)開展反洗錢專項執法檢查,有力促進了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有效履行法定義務。
四、協助發現和打擊洗錢、恐怖融資及上游犯罪。截止目前,全國2800余家反洗錢義務機構與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建立了電子化數據報送渠道,涵蓋銀行、證券、保險、非銀行支付清算等領域。以反洗錢義務機構報送的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為基礎,人民銀行不斷提高監測分析的專業化水平和智能化程度,深入開展反洗錢調查和協查,依法向執法部門移送大量線索,為國家預防和打擊洗錢及上游犯罪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情報支持。此外,根據國內外恐怖活動形勢,人民銀行不斷加大反恐怖融資工作力度,通過多種方式指導反洗錢義務機構加大對涉恐資金的監測分析,累計向反恐部門移送涉恐線索數百起,協助相關部門調查、破獲大量案件,充分發揮了反洗錢工作在國家反恐怖斗爭中的積極作用,為維護國家和社會大局穩定作出了貢獻。
五、深化雙多邊反洗錢國際合作。2004年,中國與俄羅斯等6國共同發起成立了歐亞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組織(EAG),此后,中國先后加入了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和亞太反洗錢組織(APG)。隨著綜合國力的增強和反洗錢工作的進步,中國在反洗錢國際和區域組織的影響力不斷提升,先后擔任了EAG副主席和APG聯合主席,目前是FATF指導小組9國成員之一。利用反洗錢國際和區域組織這一重要平臺,中國在國際反洗錢領域積極倡導平等、合作、共贏的理念,努力維護我國和廣大發展中國家利益,在反洗錢標準制定、國際和區域組織內部治理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近年來,中國進一步加大了國際反洗錢監管與金融情報交流合作力度,與境外反洗錢職能部門展開務實有效的合作。截止2017年8月底,中國人民銀行已與美國、澳大利亞、韓國、俄羅斯、法國、日本、新西蘭等47個國家(地區)的對口機構正式建立反洗錢金融情報交流合作關系或反洗錢監管合作機制,連續多年與美國財政部牽頭開展中美反洗錢與反恐怖融資研討活動,接收和發出的國際協查請求數量逐年增長,為追逃追贓等執法工作提供了重要情報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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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反意見》中提出“健全數據信息共享機制”,在實現跨部門信共享方面將有何具體措施?納入共享的信息主要有哪些?怎樣保護個人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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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聯網和大數據時代,利用多種信息數據資源,特別是政務信息輔助開展反洗錢監測分析,是“三反”工作發展的重要方向。當前,反洗錢信息資源共享程度較低、信息處理能力不能滿足需要,成為制約反洗錢工作充分發揮作用的瓶頸。為此,《三反意見》提出要推進反洗錢數據信息共享,研究“三反”數據信息共享技術標準,明確相關部門的數據提供責任和數據使用權限,穩步推進信息共享機制建設。可以納入反洗錢信息共享的主要政務信息包括企業注冊信息、稅務登記信息、公安人口信息、征信信息、海關申報信息、社會組織信息等,此外,還要充分發揮市場作用,有選擇地接入部分商業數據資源。
需要強調的是,《反洗錢法》明確規定“對依法履行反洗錢職責或者義務獲得的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信息,應當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規定,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人民銀行高度重視數據信息共享中的個人信息保護和反洗錢信息安全問題,在工作推進過程中,將同步推進數據保密制度建設和保密技術開發,建立部門間安全電子化線路,依法設置數據查詢權限,全面留存查詢痕跡,做到數據信息使用情況的可查、可控,嚴格保護公民隱私和反洗錢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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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反意見》提出“適時擴大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監管范圍”,要覆蓋哪些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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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監管已經全面覆蓋了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非銀行支付機構和銀行卡清算機構,基本實現了對金融領域的全覆蓋。當前,洗錢和恐怖融資活動已經逐步開始向一些非金融領域蔓延。為此,人民銀行對部分非金融行業的洗錢風險開展了持續的監測分析,并借鑒有關國際經驗,會同相關主管部門共同研究制定社會組織、房地產中介機構、珠寶和貴金屬經銷商、公司注冊代理機構以及會計師、律師和公證行業的反洗錢制度規范。鑒于以上行業在業務模式、行業結構等方面與金融行業存在較大差異,人民銀行將與行業主管部門共同探索建立適應行業特點、符合反洗錢工作需要的反洗錢工作模式,更加側重行業主管部門的日常監管和行業協會的自律管理。
需要說明的是,部分行業機構被納入反洗錢監管范圍,主要著眼于防范這些行業的某些產品和業務可能被用于洗錢的風險;同時,這些行業機構和從業人員具備及早發現和識別洗錢、恐怖融資風險的專業基礎,特別是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公證處等專業服務機構,作為市場經濟的“守門人”,有較高專業水準和法治意識,充分發揮其在反洗錢領域的積極作用有利于督促行業機構進一步完善防范措施,更好地預防洗錢風險、維護自身良好社會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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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反意見》提出“完美跨境異常資金監控機制”的出發點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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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正規渠道或非正規渠道將非法資金跨境轉移是洗錢和恐怖融資活動逃避法律制裁的慣用手段,一旦贓款或涉恐資金離境,監控和追繳難度極大。因此,跨境資金交易一直以來是反洗錢資金監測的重點。為充分發揮反洗錢在跨境資金監測中的作用,《三反意見》提出“要完善跨境異常資金監控機制,綜合運用外匯交易監測、跨境人民幣交易監測和反洗錢資金交易監測信息,有利于發現跨境洗錢、恐怖融資和逃稅線索,防范非法跨境資金流動”。需要強調的是,反洗錢跨境資金監控的對象是犯罪活動贓款和涉嫌資助恐怖活動的資金,監控方式是通過模型指標在后臺篩選,不會增加居民和企業對跨境資金的申報要求,不影響居民和企業正常、合法的跨境資金運用。
《三反意見》對嚴懲違法犯罪活動的要求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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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部署,近年來,公安部會同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稅務總局等部門,持續部署推動打擊相關犯罪活動,不斷強化犯罪預防和治理工作,形成遏制違法犯罪蔓延的有利態勢。
一是持續開展預防、打擊利用離岸公司和地下錢莊轉移贓款專項行動。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安部、最高檢、最高法已連續三年部署此項專項行動,公安機關運用情報導偵思路,開展信息化應用、數據化實戰,加強統籌調度和一體化作戰,對洗錢犯罪活動開展集約、深度、全鏈條打擊,破獲一批重大案件,抓獲一批犯罪嫌疑人,極大震懾了不法分子。
二是嚴厲打擊涉恐融資犯罪活動。按照公安部統籌部署,部分重點省份公安機關組織開展了打擊涉恐融資犯罪專項行動,不斷提高發現能力,堅決阻斷恐怖組織、恐怖人員和恐怖培訓等活動的資金供給。同時,公安機關會同人民銀行,協調金融機構開展健全涉恐資金來源動態監控機制,探索信息化時代特征下的新戰法,實現打擊涉恐融資犯罪向信息化、動態化的全面轉型。
三是高度重視、強力推動打擊涉稅違法犯罪工作。騙取出口退稅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涉稅違法犯罪行為是嚴重的經濟違法犯罪行為,危害極大,不僅造成國家稅款流失,扭曲出口退稅的政策效應,還損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法治基礎,擾亂國家正常經濟秩序,影響國家宏觀經濟決策的準確性,必須堅決打擊。根據中央和國務院部署,稅務總局、公安部、海關總署和人民銀行建立了國務院防范和打擊出口騙稅部際聯席會議制度,進一步建立健全了工作協調機制,緊緊圍繞“體制打騙、機制打騙、方法打騙”的總體思路,堅持問題導向,按照打擊騙取出口退稅和打擊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一盤棋”的原則,連續三年聯合開展了打擊騙取出口退稅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專項行動;公安機關在全系統建立起了公安派駐國(地)稅聯絡機制辦公室,明確職責任務、建立運行機制,取得了積極成效。公安部門深入開展涉稅情報導偵工作,建立涉稅類罪分析模型、研判形成精準嫌疑線索,組織對黃金交易、石化等領域突出犯罪和高危地區人員實施的涉稅犯罪開展精確打擊,相繼偵破了一批重大案件,依法嚴懲了一批犯罪嫌疑人,取得較好成效。
《三反意見》對發揮社會力量作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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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反”工作既需要有關部門依法履職、積極作為,也離不開社會力量的密切配合。相關行業協會等自律組織應當充分發揮專業和資源優勢,一方面協助主管部門落實“三反”監管要求,制定符合本行業特點的反洗錢自律規則和工作指引,另一方面服務行業機構提升“三反”工作能力,促進反洗錢義務機構之間的經驗交流,營造良好的行業環境。
“三反”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為了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因此,社會公眾應當積極關注和配合“三反”工作。有關部門要加強面向公眾的“三反”宣傳教育,普及法律知識,引導公眾理性認識和理解金融機構為開展“三反”工作而采取有關客戶身份識別和交易管控措施的必要性,增強公眾風險防范意識和能力,形成良好的社會氛圍。